您好!欢迎访问沈阳众太劳务派遣公司官方网站,为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工伤保险,劳务外包,社保开户建户,社保代理代缴服务!

工作时间
MON-SAT 8:30-18:00

企业服务热线
010-12345678

公司联系地址
沈阳浑南区曙光大厦C座15楼

与沈阳企业签订派遣合同有何要求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2/2 12:21:52

    作为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法律还有更进一步的要求,这里黑龙江众德人力资源公司介绍三点意见供各位朋友参考。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关于派遣工的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另外,关于合同期限也有特别规定,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三,在待遇方面,必须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另外,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


网站导航 丨NAVIGATION

联系方式丨CONTACT

  • 全国热线:010-12345678
  • 传真热线:010-12345678
  • 业务咨询:010-12345678
  • 业务 QQ:1115602020
首页
咨询
电话
联系